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现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于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现在学校三校区(含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办学,总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53.9万平方米。学校现有28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法、教育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二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二级学科。截至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00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500余人,其中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者3人,“全国名中医”3人,“岐黄学者”2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0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2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94人,“山东名老中医”6人。有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学校现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学、中药学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1个;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和制药工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拥有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重点培育专业群。
学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全国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3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4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4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并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和《关于印发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放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4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山东中医药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人,其中,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3月4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详细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中医药大学官网(http://www.sdutcm.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附件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人事处邮箱(zyydxzhaopin@sina.com),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岗位名称-专业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教师1-中医学-张三”。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名的《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3);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4)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其他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7)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相关论文、著作、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符合条件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非现场接触方式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官网,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通畅。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学校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等工作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及工作实际适时延后开展。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符合我省《关于实施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8号)和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相关条件的优秀人才和博士,学校可提供一次性奖励及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28730
邮 箱:zyydxzhaopin@sina.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0号)和《关于印发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放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山东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