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济南市《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和春季火灾多发季节,现将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宣传。
附件: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
保卫处
2020 年 4 月 2 日
附件:
关于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清明期间祭扫服务管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消除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
〔2020〕6 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厅字〔2019〕86 号) 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今年清明期间(3 月 15 日至 4 月 15 日),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公祭、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等群体性活动。
二、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摆放、抛撒和焚烧祭祀用品。
三、以殡仪馆、公墓、骨灰堂为单位,由工作人员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
四、3 月 26 日起,开通网上祭扫通道。市民可登录济南政务微博、舜网、爱济南、爱城市网、济南市民政局网站、济南贴心民政微信公众号免费在线祭扫。
清明祭扫,贵在心意,重在文明。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13 日